美国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EEOC)今日提起诉讼,指控苹果公司因一名弗吉尼亚州苹果零售店员工投诉宗教歧视而将其解雇。详情如下。
EEOC在一份新闻稿中称,一名“长期获得良好绩效评估”、在职16年的员工,在皈依犹太教并请求调整排班“以便在周五和周六不工作,以遵守安息日”后遭到解雇。
新闻稿内容如下:
“他的新店经理拒绝了他的请求,声称苹果的排班政策现在禁止他同时休周五和周六。由于担心不遵守会失去工作,他违背自己的宗教信仰在安息日工作。
EEOC还指控,大约在同一时期,即该员工提出宗教合理便利请求后,苹果开始以据称违反仪容仪表政策为由对其进行纪律处分。在他提醒主管其即将因宗教原因休假后不久,苹果于2024年1月以虚假理由(声称其再次违反仪容政策)将其解雇。”
据EEOC称,这些事件违反了1964年《民权法案》第七章,该法案禁止公司对反对歧视的员工进行报复,并要求公司合理照顾员工的宗教信仰和实践,除非这样做会给企业带来“过度困难”。
此案“EEOC诉苹果公司案”(民事案卷编号:1:25-cv-1637)已向美国弗吉尼亚东区联邦地区法院提交,“是在首先试图通过其调解程序达成诉讼前和解之后”采取的举措。